廣州市客輪公司現對水巴20船身廣告業務進行公開招商,歡迎符合要求的單位前來應租。項目相關信息如下:
一、招商標的基本情況
(一)招商標的和廣告價格(以第二年5%的方式遞增):
序號 | 船舶編號 | 航線航區 | 船舶數量 |
1 | 水巴20 |
白天作水巴用途:芳村—廣州塔。 晚上做夜游用途:白鵝潭水域—海心沙水域。 | 1 |
| 合計: | 1 |
說明:以上為整船資源打包價格,不包含廣告制作費。
(二)支付方式:現金或銀行轉帳(轉賬銀行開戶人名稱:廣州市客輪公司;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路支行;開戶賬戶:7443 4001 8260 0039 871)。
(三)交易保證金:意向承租方應在提交資料報名并經確認資格合格后的同時,繳納人民幣200,000元招商保證金。繳納方式:現金或轉賬(轉賬資料同上)。
(四)履約保證金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簽署租賃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共伍拾萬元整(小寫:¥500,000元正)。如承租方在本合同期內出現違約行為時,出租方有權將此保證金作違約金沒收;如承租方在本合同期內無出現違約行為,合同期滿并處理好雙方的債權、債務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全額(不計息)退回該保證金。
二、招租公告起止時間
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20日,自公告之日起10個自然日。
三、交易方式
公告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一次性報價計算出的總金額孰高者報經審批后確定承租方。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報經審批后確定為承租方。
四、意向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意向承租方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有效存續的法人、其他組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本業務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承租文件必須對承租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完全響應;
4.授權委托人領取承租文件前必須提供承租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領取標招商文件授權書、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無不良信譽記錄;
6.在2012年至2015年8月之間承租人與招商人沒有發生過任何法律糾紛的。
五、招租相關要求及承租規定詳見招租說明
六、交易保證金的處置
意向承租方在資格審核通過后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以達賬為準。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于承租方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憑收據不計息退還。若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向出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后3個工作日內憑收據不計息退還。
七、業務咨詢時間
逢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國家規定節假日不辦公):
上午:8:30~12:30時;下午:14:00~17:00時
項目業務聯系人:陳遠斌、李碧漣,李桂成
電話:(020)34376527,13711288933 傳真:(020)34377433
辦公地址:廣州海珠區濱江西路144號對面海幢碼頭內
八、監督、投訴電話
廣州市客輪公司,監察人員: 黎曄
電話:(020)34376545。
(詳情可下載鏈接文件查看)
廣州市客輪公司水巴20船身廣告招商文件.docx
廣州市客輪公司
2015年8月5日